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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妇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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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合影 |
1950年2月,抚州地方妇女委员会成立。是年7月,抚州地方妇女委员会更名为抚州专区民主妇女联合会,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福利部。1954年更名为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抚州专区分会。1958年1月更名为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抚州专区办事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抚州专区办事处瘫痪,停止工作。1968年2月,抚州专区妇女工作由抚州专区革委会政治部群运组分管。1973年5月,抚州地区妇女联合会成立。1980年4月更名为江西省妇联抚州地区办事处。2000年10月撤地设市,抚州市妇女联合会成立。2002年10月,抚州市妇联机关共设2部2室,即: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妇女发展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现任妇联主席:江玉兰;副主席:卢萍、王惠霞。
1973年5月6日,抚州地区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抚州地区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于培华同志当选为抚州地区妇联主席。2001年3月21日,抚州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选举了抚州市妇联第一届主席、副主席、常委、执委。新当选的市妇联主席辛建华同志代表当选的全体执委和新产生的妇联班子作了讲话。大会提出今后五年抚州市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以发展的眼光明确妇女工作目标,以发展的思路确定妇女工作内容,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积极参与“十五”计划、“女性素质工程”、“家庭文明工程”、“社会维权工程”的实施,在新的起点上促进妇女工作全面进步与发展,为实现“创文化名城、建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04年4月28日,抚州市妇联一届五次执委会召开。会议选举了主席、常委。新当选的市妇联主席江玉兰同志代表新产生的妇联班子作了讲话。会议提出了全市妇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明确“一个”指导思想。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妇女“九大”和市委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任务。把握“二条”主线。即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遵循“三个”原则。即适时、需求、实效原则。围绕“四个三”要求。即强化三大意识(中心意识、服务意识、维权意识)、实施三个工程(女性素质工程、青少年健康工程、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唱响三大品牌(“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开展三项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实体和阵地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抚州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
历任抚州市(地区)妇联主席名单
甄明玉 1949、11~1951、9
魏 明 1951、9~1953、6
赵 光 1953、5~1960、5
侯淑媛 1956、6~1959、12
赵 光 1962、8~1967、2
于培华 1973、5~1981、1
郭秀金 1981 ~1983
杨尚珍 1983、10~1988、12
王亚芳 1988、12~1993、9
王晓媛 1993、9~1996、12
辛建华 1996、12~2004、4
江玉兰 2004、4—至今
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22号
电话: 0794-8283533
传真: 0974-828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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